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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感的緣生緣滅

佛法看待人生實相,有三個基礎法則: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、涅槃寂靜。其中,諸行無常的
「行」,是指心念運作的過程。日常生活中,我們也許前一秒鐘為某個新聞報導而憤慨,下一秒鐘即可能因某人、某事而雀躍不已,正說明我們的心念,分分秒秒都在改變。

兩性之間的情感,當事人的心念也在經常變化,若是其中一方情感生變,或是提出分手,對方通常是無法接受的。新聞媒體中,經常報導令人遺憾的感情事件,例如為情輕生,或是因分手而訴諸暴力,層出不窮。因情變及感情困擾,而求助於精神科醫師的人數,據說占了求診人數的三分之一,可見兩性情感的衝擊,對於身心實有顯著的影響。

不安來自患得患失

《四十二章經》說:「人從愛欲生憂,從憂生畏。」人因有愛欲而生憂慮,有憂慮而起恐懼、害怕。根本原因,在於自我中心的執著,因而患得患失。


患得患失的心,從無明產生,也就是疑。由疑發動,結合貪、瞋、癡、慢等煩惱,產生妒嫉、控制、占有、依賴,乃至暴力等行為。種種煩惱交織,也就讓一段情感,轉變為自纏纏人、自傷傷人之苦。
在佛法講的八苦之中,因愛欲而產生的苦,有求不得苦、愛別離苦及怨憎會苦。為得到一段感情而辛苦百般追求,追求不到是苦,求得之後怕失去是苦,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也是苦,有朝一日分手了,更是苦不堪言。

情感也是因緣眾生


然而,人是有情眾生,不可能離開情感。事實上,佛法講的有情,其中一層意義是眾生。眾生,有「眾緣和合」與「眾多生命」之意。眾緣和合而有個體生命的事實,眾緣和合而有你、我、他的人際關係;同樣地,眾緣和合而產生情緒與情感。情緒與情感,均由心念組成。如果僅是一個念頭,並不構成情緒、情感。患得患失的情緒,習於從自我中心的認同感出發,而在強烈渴求與強烈反感的情緒模式中,反覆拉扯而變成情感煩惱。


強烈的情緒使人困擾,但情緒不等於負面能量。例如,樂觀也是一種情緒。正向、樂觀的情緒,仍是以自我中心為出發點。不同的是,少了個人自我中心的利害得失執著,心境趨於平和、穩定,而能包容、體諒他人,能使自己的心量變得寬廣。因此,一段穩定的情感,是彼此互相扶持、砥礪的積極力量。這便是佛法所說「同修伴侶」,互為彼此成長的助緣。

一段美好的情感,不是互相執著、糾纏和占有,而是學習互相尊重、關懷與付出,從執著的愛欲,昇華為彼此扶持的伴侶。當情感已成往事,也能平靜看待因緣的聚散分合,給予對方祝福,這才是感情帶給我們的學習及成長,使我們懷抱希望,迎向未來更寬廣的人生。

寬心語:人因有愛欲而生憂慮,有憂慮而起恐懼、害怕。根本原因,在於自我中心的執著,因而患得患失。

◎文:釋果東

◎本文摘自「原諒,好緣亮!」

http://www.ddc.com.tw/book/detail.php?id=42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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