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堅守規約

昨晚興致翻開《聖嚴說禪》,在目錄中看到一篇〈規矩不可行盡〉,特別感興趣,因為常聽到「話不能說盡」,卻是第一次看到「規矩不可行盡」,再細看前後三篇,正是〈勢不可使盡〉、〈福不可享盡〉、〈好話不能說盡〉。

原來此話是宋朝佛果禪師在太平寺當住持時,他的師父法演禪師送給他的四個戒,稱為「法演四戒」。內容說的是為人處世之道,而被稱為戒律,就顯得特別。

聖嚴師父在此書中說明,所謂「勢不可使盡」是指,凡事要給人留餘地,不要趕盡殺絕。「福不可享盡」簡言之,就是要知福惜福;至於「好話不能說盡」,說明了世間的好壞沒有絕對,所以,不論在主觀或客觀立場,最好含蓄一點,不要過份,好話說盡就是過份。

至於「規矩不可行盡」,就真是需要高度的智慧了。一個團體、社會、國家必須要有規矩、法律、規約,否則不成人間,才能維持一個社會秩序,減少弊病,使得能順暢運作,連動物界也有其規則的。

但是我們也發現,這些規約卻常是社會前進的絆腳石,讓行政規約給綑綁了,所以,如何站在整體的精神,既有規則,又能有彈性,這真是需要智慧和慈悲了。

沒有人會反對規則,但若死守規則,讓我想到禪宗講的「死在句下」,參禪的人若是被文字、語言的觀念所影響,而盯著或是執著文字、語言、觀念,那就不可能開悟了。

若是一個團體堅持規約,團體也是很難開展,讓人裹足不前的。

◎文:果然大師 20120905
摘自 http://blog.roodo.com/ddc/archives/2100213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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