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聖嚴師父開示】法鼓山的文化財(四)
時刻創新 成就弘法悲願 法鼓山的文化財,是匯聚僧俗四眾願力所成,
除承繼傳統佛教基礎,更可貴的價值在於開創性。時刻創新前進,
創造出符合時代需要、對社會有貢獻的當代佛教,才能成就弘法利生的大悲願。
我今天講這個主題,主要是希望為佛教留下遺產,但是聽起來、看 起來,好像只有我在創建法鼓山、繼承文化館,其實不是,我只是總其成的人。事實上,法鼓山、農禪寺、文化館,以及美國東初禪寺、象岡道場,還有海內外各地分支道場,有許多的創意與活動,都是我的僧俗四眾弟子幫忙完成的。今天法鼓山在社會上的形象很好,也都是法鼓山僧俗四眾共同護持,每位都是促成法鼓山文化價值的一分子,不只是我一個人。
▲ 推廣「心六倫」運動,鼓勵社會大眾於生活、家庭、職場、校園、自然、族群倫理中,落實心靈環保。(李東陽 攝) |
▲ 倡導環保自然葬,配合縣政府於法鼓山園區內設立「金山環保生命園區」。(李東陽 攝) |
譬如我不懂建築,但是法鼓山的建築卻建得非常好,這是因為有很多人的幫忙和建議。還有我們的僧團維持得很好,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功勞,我的弟子們也投注了很多的心血。
再如我們辦的很多活動,雖然出面的都是我,但事實上,一項活動的成功要結合很多人的智慧。我既不懂舞台,也不懂組織、策畫,我只知道一個原則,那就是辦活動必須對人有益,而且對自己不傷害。尤其每項活動都要達到「教育」與「關懷」的功能,包括勸募活動、理念推廣等社會上的活動。
由於大家共同的努力,使我們的文化價值提昇,雖然不一定每位居士都能留下名字讓每個人知道,但是文化財本身就代表了大家共同的貢獻。
總之,文化要開創才有意義,才能延展它的生命。譬如一棟建築必須發揮功能,才能呈現它的意義,但是這個功能必須有創意,如果人家做我也做,那是剽竊,沒有價值,就不能稱為文化財。像是論文,如果是自己寫的,提供了新的觀點,那這是一篇有價值的論文;如果是抄襲的,那只不過是多了一篇文章而已,不算是文化資產。
所以,我們要時時刻刻往前走,要有新的創意,以我們這個道場為基礎,開創出對社會、對世界有大影響的活動或成果,否則,房子蓋得再漂亮,也不能成為文化財。
現在法鼓山年年都會針對社會需求推出一項或者多項活動,這樣我們才有存在的價值。如果我們沒有致力於貢獻和關懷社會,那我們就會慢慢地消沉,然後消失,即使房子還在、古文物還在,但是它新的文化價值已經沒有了。
未來的社會,不管是任何事物,沒有創意就會滅亡,因為缺乏創意,容易變成保守,保守等於是走向衰敗,這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。 (全文完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