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級:
小字級
中字級
大字級

死亡品質的重要

死亡品質的重要

急救與否,應尊重臨終患者意願;瀕死的癌末患者痛苦難耐,施予急救反而延長其折磨,家屬應尊重患者自然往生的意願。

摘自「跟親愛的說再見」p55黃勝堅醫師建議家屬詢問醫師:

◎「目前最接近病情的真實狀況如何?有沒有機會活、有沒有機會醒?」

 如果醫生回答:「目前狀況不清楚。」

 那麼接著問:「您認為病人要過幾關才會活?」

◎接著請教醫師:「您準備如何治療?對病人預後有什麼影響?」

◎進去加護病房探視時,對照醫師對病情的說法,請教醫護人員連接病人身上監視器、呼吸器顯示數字的意義,跟上病情變化。

◎一、兩天後詢問醫師:「病人過關(會活)了嗎?什麼狀況下我可以告訴親友:病人過關了?」

◎很多時候,醫生會說「情況不樂觀,但我們會盡力.......。」成大醫學院護理系教授趙可式建議,這時家屬應該追問:「您要盡力的方向是什麼?是延長生命、還是減輕病人痛苦?」釐清目前治療方向,並給醫生選擇題,對話才有交集。

 假使醫師判斷病人已是生命末期,機器、藥物只是治標、延緩死亡降臨,或者救回來的病人可能癱瘓、昏迷,將來需要24小時有人翻身、抽痰、清理便溺,家屬可能就需慎重考慮病人未來的治療計劃。

 建議家中有長年臥病老人家的子女,在做醫療決定時,不要完全以「延續生命」做唯一考量,還要兼顧生命尊嚴與生活品質。

根據民生報報導,台中市仁愛醫院統計去年最後一季,該院四十二名癌末患者臨終情形,三十四人瀕死前拒絕接受心肺復甦術、插管等急救,但仍有八人接受了積極救治,安寧緩和療護團隊醫師黃勝仁指出,癌末患者多會主動要求簽署臨終拒絕急救意願書,但是多在家屬堅持下,患者仍在飽受急救的折磨下,抱憾往生。

一名六十餘歲的食道癌末期患者病況一直惡化,他自知來日無多,在清醒時,主動向醫護人員表明要簽署瀕死不接受急救文件,但是太太堅持不肯,最後他仍被轉到加護病房救治。黃勝仁指出,這名患者曾在清醒時,再次表達瀕死不接受急救的意願,太太還是不肯,後來病況快速惡化,醫師在太太要求下插管急救,隔天還是往生了,但他怨恨的眼神,讓他至今難忘。

黃勝仁指出,對瀕死患者來說,生命尊嚴遠比延續生命來得重要,他們有權選擇醫院、醫療方式和生存意願;已完成立法施行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,不但為醫療團隊提供強而有力的法律憑據,同時也保障臨終患者權益。遺憾的是,至今仍有很多瀕死患者在家屬要求下,接受心肺復甦等方式急救,主要是民眾對緩和醫療認識不足,也不了解死亡品質的重要。

多數家屬在癌末患者接近死亡時,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不捨,而不是患者的痛苦,才導致瀕死患者被迫接受痛苦又無意義的急救。黃勝仁建議癌末臨終的急救,應優先考量患者意願,才能讓自己的至親最後沒有遺憾地告別人世。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