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禪坐會開示》

當有分別   即生煩惱


◎果醒法師〈禪坐會輔導師〉


          當我們面對任何人事物時,很容易就產生分別,分別你我、男女、美醜、胖瘦等。一旦對外境「取相」,就會產生種種分別,而生種種煩惱。要斷除煩惱,則需要透過禪修的方法,練習將心專注在呼吸,或是身體的覺受上,以及相關的禪修方法,進而讓心更安定。
除了方法的練習,最重要的是觀念上的調整,唯有淡化自我,消融自我,才能徹底的不取相、不分別。


去除我執 斷生死輪迴


        在聖嚴師父所著的《神會禪師父的悟境--顯宗記》中的「無住而住,常住涅槃」,無住就是沒有執著,如果有「人我對立」、「取相」,即是有住。取相就是分別,要做到不刻意「分別」,也不刻意「不分別」,必須先把「我」淡化、抽掉,處在這樣的狀態就是「住於涅槃」。


         在《阿含經》中提到,如果貪瞋癡三毒永斷,就已達到涅槃了。但是貪瞋癡未斷的凡夫,只知道要生存活著,卻不知生死流轉的原因,就如往往執著於表面現象,卻很少了知現象背後的原因。十二因緣的相續關係,告訴我們「此生故彼生,此滅故彼滅」的道理。掌握了生死輪迴的根源,就知道如何斷生死輪迴,例如要熄燈,必須切斷開關,而不是只有將燈泡拿掉。切斷總開關就是拿掉「我」,如果能消融自我,貪瞋痴就會漸漸斷除。


          要斷煩惱,首先需先了解什麼是「無煩惱」的狀況。例如被人莫名打了一巴掌,若不起煩惱的反應是什麼?是笑一笑嗎?若是再挨打呢?還會笑嗎?能笑多久?


           不起煩惱並不表示沒有情緒?「常住涅槃」才是不動情緒的,但不是像木頭人一樣無知覺、無法分辨是非善惡,只是任何的狀態和反應,不是來自煩惱心的作用和反應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消除煩惱是有次第的,首先要能做到面對境界時,不把情緒反應在身口的行為,再進一步是能觀照到起心動念。最高境界是能做到心不動的狀態,這是需要透過禪修的練習。例如面對不喜歡的人事物時,能覺察到不自在、不喜歡的狀態,進而調伏所產生的煩惱。


認清實相 心不隨相轉


          例如曾有一位禪眾,負責打掃廁所,他心理的反應是:「我的身分不適合掃廁所!」當這個念頭一起,即表示已動了情緒,而動情緒來自於「心有著相」,有「我」在分別好壞,分別「我要」、「我不要」。
所以,涅槃的境界可以說是面對境界時,不取不捨、沒有人相、我相的分別。
          當覺察到在生起念頭時,就應該馬上「煞車」。就像在打坐時,當浮出念頭時,都當成妄念,而能馬上放下;在日常生活中,也是一樣的將浮出的念頭一一放下,就不會再產生第二念、第三念……。
         除了人、我對立的取「外面的相」之外,我們也會取自己「心中的相」,即「自我對話」。如何在生活中發覺自己在取相,必須透過禪修的練習。
         當我們能「無住而住」、「不取相」、「心無執著」,就是處在「常住涅槃」的狀態,即使身在生死流中,心是不動的。就如各式的金飾,不管外行為何,它的本質都是黃金,不取相就是認清本質,不執著外相。如此一來,即能看清世間的實相都是如夢幻泡影,如果能如此觀照、思維,就能一一斷除無明煩惱。(鐘果峨整理)

法鼓雜誌 137期/ 2001/5/1 第7版